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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淮上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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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淮上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制定机关:蚌埠市淮上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上区分局、淮上区统计局
2022年5月5日
http://www.huaishang.gov.cn/xwzx/tzgg/5023623.html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全区近100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汇集了万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4823.58公顷(372353.7亩)。其中,水田12884.34公顷(193265.1亩),占51.90%;水浇地2511.84公顷(37677.6亩),占10.12%;旱地9427.4公顷(141411亩),占37.9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4054.41公顷(360816.15亩),占全区耕地的96.90%;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88.01公顷(10320.15亩),占2.7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9.67公顷(1045.05亩),占0.28%;位于1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11.49公顷(172.35亩),占0.05%。

(二)种植园用地111.15公顷(1667.25亩)。其中,果园86.62公顷(1299.3亩),占77.93%;其他园地24.53公顷(367.95亩),占22.07%。

(三)林地930.76公顷(13961.4亩)。其中,乔木林地387.76公顷(5816.4亩),占41.66%;灌木林地0.02公顷(0.3亩);其他林地542.98公顷(8144.7亩),占58.34%。

(四)草地113.41公顷(1701.15亩)。其中,其他草地113.41公顷(1701.15亩),占100.00%。

(五)湿地650.31公顷(9754.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其中,内陆滩涂650.31公顷(9754.65亩),占100.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859.2公顷(102888亩)。其中,城市用地2014.97公顷(30224.55亩),占29.38%;建制镇用地896.49公顷(13447.35亩),占13.07%;村庄用地3920.22公顷(58803.3亩),占57.15%;采矿用地18.16公顷(272.4亩),占0.2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9.36公顷(140.4亩),占0.14%。

(七)交通运输用地1619.53公顷(24292.95亩)。其中,铁路用地177.09公顷(2656.35亩),占10.93%;公路用地800.25公顷(12003.75亩),占49.41%;农村道路630.09公顷(9451.35亩),占38.91%;港口码头用地12.1公顷(181.5亩),占0.75%。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957.64公顷(74364.6亩)。其中,河流水面1264.96公顷(18974.4亩),占25.52%;坑塘水面1310.24公顷(19653.6亩),占26.43%;沟渠1844.24公顷(27663.6亩),占37.20%;水工建筑用地538.2公顷(8073亩),占10.8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我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国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淮上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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