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88 (1700-1725).djvu/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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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支驛站官俸役食,共銀一千七百五十七兩五錢九分五釐零。

未墾荒地五百九十七頃三十八畝六分零。《猗氏縣》

官民田地五千二百八十九頃五十七畝七分,實徵夏秋糧四萬六百二十七石八斗六升九合九勺零,俱折色坐價不等,并絲、絹、馬草共派銀三萬八千三百四十九兩九錢四分六釐七毫零。

夏稅折色麥八千一百四十一石三斗三升五合零。坐價不等并絲絹共派銀五千二百六十兩七錢六分二釐八毫零。

秋糧折色三萬二千四百八十六石五斗三升四合九勺零,坐價不等并馬草共派銀三萬三千八十九兩一錢八分三釐九毫零。

屯糧七百九十二石二斗八升七合七勺,每石徵銀八錢,共銀六百三十三兩八錢三分一毫六絲。

站銀三千三十四兩五錢一分。

《班匠》銀三十五兩三分四毫零。

審定均徭銀七千一百七十兩三錢八分四釐六毫零。

《銀差》銀二千四百四十三兩一錢五分八釐三毫零。

《力差》銀二千九百七兩。

綱銀一千六百八兩三錢七分六毫零。

《鹽鈔》銀、二百一十一兩八錢五分五釐五毫零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五千二百八十九頃五十七畝

「七分」 ,共徵糧四萬六百二十七石八斗六升九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平坡、花鹹」 三則,共地四千六百二十六頃四十一畝一分五釐零。額徵折色銀四萬九百三十五兩五錢九分零。

屯田上中下各色共地三百一十四頃一十六畝二分五釐零,額徵折色銀六百三十三兩八錢三分零。

順治十二年起、至康熙十六年止,查出隱漏及墾荒更名各民田,共地四百六十六頃一十九畝四分七釐零,額徵《折色》銀三千一百三十六兩八錢一分七釐零。

《人丁》共一萬四百一十丁,徵均徭地差銀五千三百四十一兩四錢七分六釐零。

《屯丁》共六十九丁,徵徭銀十五兩二錢。

鹽丁共一千二十二丁,徵徭銀五百一十一兩。商稅、酒課、匠價,共銀一百一十九兩三分八釐。額外加徵工費銀三十兩六錢三分七釐零。以上地丁,共徵折色銀:五萬七百二十三兩五錢九分二釐零。

起解司、道府銀共四萬九千二百八十八兩一錢零。留支官俸役食銀共一千四百三十五兩四錢九分二釐零。

未墾荒地、三百二十一頃五十一畝零

萬泉縣

官民田地五千一百一十一頃六十六畝五分五釐零,實徵夏秋糧二萬八千四百九十二石八斗九升二合零,俱折色坐價不等,並絲絹、馬草共派銀二萬五千四百二兩一錢六分零。夏稅折色麥五千六百九十三石八斗五升九合零,坐價不等,並絲絹共派銀三千六百六十一兩九錢一釐零。

秋糧折色二萬二千七百九十九石三升三合零,坐價不等並馬草共派銀二萬一千七百四十兩二錢五分九釐零。

馬草、四萬五千五百九十八束二釐零。每束徵銀八分。並加徵共派銀四千七十一兩三錢九分四釐九毫零

屯糧一百六十九石四斗六升三合零,每石徵銀八錢,共銀一百三十五兩五錢七分五毫零。站銀二千四十五兩九錢三分七釐五毫零。班匠銀三十二兩三錢一分六釐零。

審定均徭銀四千五百八十四兩二錢七分五釐六毫零。

《銀差》銀一千六百八兩三錢四分八釐三毫零。力差銀二千一百七十兩八錢。

綱銀、六百六十九兩八錢一分七釐五毫零。鹽鈔銀、一百三十五兩三錢九釐七毫

皇清原額各色共地、五千一百一十一頃六十六畝

五分零,共徵糧二萬八千四百九十二石八斗九升二合零。除蠲免荒地外,

實在民田水平坡瘠四則,共地二千九百三十三頃八十六畝八分二釐零。額徵折色銀一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