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1 (1700-1725).djvu/8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于室,與崔子自側戶出。公拊楹而歌,侍人賈舉止眾 從者,而入閉門。重言侍人者別下賈舉甲興,公登臺而請,弗許。 請盟,弗許。請自刃于廟,弗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 能聽命,近于公宮。陪臣干掫有淫者,不知二命。公踰 牆,又射之,中股,反隊,遂弒之。賈舉、州綽、邴師、公孫敖、 封具、鐸父、襄伊僂堙皆死。祝佗父祭于高唐,至復命, 不說弁而死于崔氏。申蒯侍漁者,退謂其宰曰:「爾以 帑免,我將死。」其宰曰:「免,是反子之義也。」與之皆死。崔 氏殺鬷蔑于平陰。

齊大史氏

按《左傳》,襄公二十五年:崔子稱疾不視事。乙亥,公問 崔子,遂從姜氏。甲興,遂弒之。大史書曰:「崔杼弒其君, 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 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陳不占

按《新序》:齊崔杼弒莊公也,有陳不占者,聞君難,將赴 之。比去,餐則失匕,上車失軾。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 乎?」不占曰:「死君,義也;無勇,私也,不以私害公。」遂往,聞 戰鬥之聲,恐駭而死。人曰:「不占,可謂仁者之勇也。」

荊蒯芮僕失名

按《韓詩外傳》:齊崔杼弒莊公,荊蒯芮使晉而反。其僕 曰:「君之無道也,四鄰諸侯莫不聞也,以夫子而死之, 不亦難乎?」荊蒯芮曰:「善哉而言也早言我能諫,諫而 不用,我能去。今既不諫,又不去。吾聞之,食其食,死其 事。吾既食亂君之食,又安得治君而死之?」遂驅車而 入,死其事。僕曰:「人有亂君,猶必死之;我有治長,可無 死乎?」乃結轡自刎于車上。君子聞之曰:「荊蒯芮可謂 守節死義矣。僕夫則無為死也,猶飲食而遇毒也。《詩》 曰:『夙夜匪懈,以事一人』。荊先生之謂也。《易》曰:『不恆其 德,或承之羞』。僕夫之謂也。」

司馬子魚

按《左傳》昭公十七年:吳伐楚,陽丐為令尹,卜戰,不吉。 司馬子魚曰:「我得上流,何故不吉?且楚故,司馬令龜, 我請改卜。令曰:『魴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 之』。」吉。戰于長岸。子魚先死,楚師繼之,大敗吳師,獲其 乘舟餘皇。

宗魯

按《左傳》昭公二十年:「夏六月,衛公孟縶狎齊豹,奪之 司寇與鄄,有役則反之,無則取之。公孟惡北宮喜、褚 師圃,欲去之。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懼而欲以作 亂,故齊豹、北宮喜、褚師圃、公子朝作亂。初,齊豹見宗 魯于公孟,為驂乘焉。將作亂,而謂之曰:『公孟之不善, 子所知也,勿與乘,吾將殺之』。對曰:『吾由子事公孟,子 假吾名焉,故不吾遠也。雖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 故不能去,是吾過也。今聞難而逃,是僭子也。子行事 乎!吾將死之。以周事子,而歸死于公孟,其可也』。」丙辰, 衛侯在平壽。公孟有事于蓋獲之門外。齊子氏帷于 門外而伏甲焉,使祝蛙寘戈于車,薪以當門,使一乘 從公孟以出,使華齊御公孟,宗魯驂乘,及閎中。齊氏 用戈擊公孟宗魯以背蔽之,斷肱,以中公孟之肩,皆 殺之。

司馬薳越

按《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楚大子建之母在郥,召吳人 而啟之。冬十一月甲申,吳大子諸樊入郥,取楚夫人 與其寶器以歸。楚司馬薳越追之不及,將死,眾曰:「請 遂伐吳以徼之。」薳越曰:「再敗君師,死且有罪。亡君夫 人,不可以莫之死也。」乃縊於薳澨。

叔孫婼

按《左傳昭公四年》:「初,穆子去叔孫氏及庚宗,遇婦人, 使私為食而宿焉。適齊,取於國氏,生孟丙。仲壬夢天 壓己,弗勝,顧而見人,黑而上僂,深目而豭喙,號之曰: 『牛助余,乃勝之。旦而皆召其徒,無之,且曰:『志之』。及宣 伯奔齊,饋之,宣伯曰:『魯以先子之故,將存吾宗,必召 女,召女何如』?對曰:『願之久矣』。魯人召之,不告而歸。既』」 立所宿,庚宗之婦人獻以雉,問其姓,對曰:「余子長矣, 能奉雉而從我矣。」召而見之,則所夢也。未問其名,號 之曰牛,曰:「唯。」皆召其徒使視之,遂使為豎,有寵長,使 為政。公孫明知叔孫於齊歸未逆國,姜子明取之,故 怒其子長,而後使逆之。田於丘蕕,遂遇疾焉。豎牛欲 亂其室而有之,強與孟盟,不可。叔孫為孟鐘,曰:「爾未 際饗大夫以落之。」既具,使豎牛請日。入,弗謁。出命之 日,及賓至,聞鐘聲。牛曰:「孟有北婦人之客。」怒,將往,牛 止之。賓出,便拘而殺諸外。牛又強與仲盟,不可。仲與 公御《萊書》觀于公,公與之環,使牛入示之。入不示,出 命佩之。牛謂叔孫:「見仲而何?」叔孫曰:「何為?」曰:「不見,既 自見矣。」公與之環而「佩之矣。」遂逐之奔齊。疾急,命召 仲牛許而不召。杜洩見,告之饑渴,授之戈。對曰:「求之 而至,又何去焉?」豎牛曰:「夫子疾病,不欲見人。」使寘饋 于個而退。牛弗進,則置虛命徹。十二月癸丑,叔孫不 食。乙卯卒。牛立昭子而相之。昭子豹之庶子叔孫婦也 五年春, 仲至自齊。季孫欲立之。南遺曰:「叔孫氏厚則季氏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