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3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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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隸蘇劉義部曲,文天祥開督府,劉義以信與王福、 張必勝詣天祥。信官至團練使、同督府都統制、江西 招討使。初至都府,天祥以義士千人付之,信曰:『此輩 從累人耳』。乃招淮士數千自隨,然常怏怏曰:『有將無 兵,其如彼何』?天祥自興國趨永豐,大兵追其後,信戰」 於方石嶺,中數矢,傷重不能戰,自投《厓石》而死。土人 葬之,顏色如生。贈清遠軍承宣使,立廟旌之。

蕭明哲

按《宋史忠義傳》:「明哲,字元甫,太和人。性剛有膽氣,明 大節。少舉進士,天祥開府汀州,辟充督幹架閣監軍。 師出嶺,明哲以贛縣民義復萬安,連結諸砦拒守。兵 敗,被執不屈,死於隆興。臨刑大罵不絕口,聞者壯之。」

趙卯發

按《宋史忠義傳》:「卯發字漢卿,昌化人。淳祐十年,以上 舍登第,為遂寧州司戶,潼川簽判,宣城宰。素以節行 稱,中被論罷。咸淳七年,起為彭澤令。十年,權通判池 州。大兵渡江,池守王起宗棄官去,卯發攝州事,繕壁 聚糧,為守禦計。夏貴兵敗歸,所過縱掠,卯發捕斬十 餘人,兵乃戢。明年正月,大兵至李王河,都統張林屢」 諷之降,卯發忿氣填膺,瞠目視林,不能言。有問以禔 身之道者,卯發曰:「忠義所以禔身也,此外非臣子所 得言。」林以兵出巡江陰降歸,而陽助卯發為守,守兵 五百餘柄皆歸林。卯發知不可守,乃置酒會親友與 飲,訣謂其妻雍氏曰:「城將破,吾守臣不當去,汝先出 走!」雍氏曰:「君為命官,我為命婦;君為忠臣,我獨不能 為忠臣婦乎?」卯發笑曰:「此豈婦人女子之所能也?」雍 氏曰:「吾請先君死。」卯發笑止之。明日,乃散其家資,與 其弟姪僕婢悉遣之。二月,兵薄池,卯發晨起書几上 曰:「君不可叛,城不可降,夫妻同死,節義成雙。」又為詩 別其兄弟,與雍盛服同縊。《從容堂》死。卯發始為此堂 名,可以從容。及兵,遽領客堂中,指所題扁曰:「吾必死。」 於是客問其故,曰:「古人謂慷慨殺身易,從容就義難, 此殆其兆也。」卯發,死林開門降。大元丞相伯顏入問: 「太守何在?」左右以死對。即如堂中觀之,皆歎息,為具 棺衾,合葬於池上,祭其墓而去。事聞,贈華文閣待制, 諡文節。雍氏贈順義夫人,錄二子為京官。

唐震兄椿 馮驥 何新之

按《宋史忠義傳》:「震字景實,會稽人。少居鄉,介然不苟 交,有言其過者輒喜。既登第為小官,有權貴以牒薦 之者,震內牒匣中。已而干政,震取牒還之,封題未啟, 其人大媿。後為他官,所至以公廉稱。楊棟、葉夢鼎居 政府,交薦其賢。咸淳中,由大理司直通判臨安府。時 潛說友尹京,恃賈似道勢,甚驕蹇,政事一切無所顧」 讓。會府有具,獄將寘辟,震力辨其非,說友爭之不得, 上其事刑部,卒是震議。六年,江東大旱,擢知信州。震 奏減綱運米,蠲其租賦,令坊置一吏,籍其戶,勸富人 分粟,使坊吏主給之。吏有勞者,輒為具奏,復其身。吏 感其誠,事為盡力,所活無算。州有民庸童牧牛,童逸 而牧舍火,其父訟庸者殺其子,投火中,民不勝掠,自 誣服。震視牘疑之,密物色之,得童傍郡以詰其父,對 如初。震出其子示之,獄遂直。擢浙西提刑,過闕,陛辭, 似道以類田屬震,震謝不能行,至部,又以疏力爭之。 趙氏有守阡僧甚暴橫,震遣使捕治。似道以書營捄, 震不省,卒按以法。似道怒,使侍御史陳堅劾去之。咸 淳十年,起震知饒州。時興國、南康、江州諸郡皆已歸 附。大兵略饒,饒兵止千八百人。震發州民城守,昧爽 出治兵,至夜中始寐,上書求援,不報。大兵使人入饒 取降款,通判萬道同陰使於所部斂白金牛酒備降 禮,饒寓士皆從之。道同風震降,震叱之曰:「我忍偷生 負國邪!」城中少年感震言,殺使者。民有李希聖者,謀 出降,械寘獄中。明年二月,兵大至,都大提舉鄧益遁 去。震盡出府中金錢,書官資揭於城,募有能出戰者 賞之。眾懼不能戰,北兵登陴,眾遂潰。震入府中玉芝 堂,其僕前請曰:「事急矣,番江門兵未合,亟出猶可免。」 震罵曰:「城中民命皆係於我,我若從爾言,得不死。城 中民死,我何面目生耶?」左右不復敢言,皆出。有頃,兵 入,執牘鋪案上,使震署降。震擲筆於地,不屈,遂死之。 兄椿與家人俱死。張世傑尋復饒州,判官鄔宗節求 震屍葬之。贈華文閣待制,諡「忠介」,廟號「褒忠」,官其二 子震、客馮驥、何新之。驥後守獨松關,新之守閩之新 壘,皆戰死。

江彥清 李丁孫 唐奎瑞

按《宋史許彪孫傳》:「德祐元年,瀘守梅應春殺判官李 丁孫,推官唐奎瑞,以城降,珍州守將江彥清巷戰死 之。」

黃介 陳力

按《宋史忠義傳》:「介字剛中,隆興分寧人。意氣卓越,喜 兵法。制置使朱祀孫帥蜀,介上攻守策,祀孫愛之以 自隨。夏貴辟充廣濟簿尉,平反死囚,尹不能抗。錢真 孫復辟入幕,及與真孫別,誦『南八男兒死爾』語以勉 之。後家居,帥鄉民登龍安山為保聚計。德祐元年,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