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3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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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旌表。

何婦張氏

按《夔州府志》:「張氏,巫山下里人也。生於明崇禎間。父士魁,為邑吏,邑人皆愛之。氏其季女。性聰慧,美容姿,工刺繡,善洞簫。幼許聘何氏子。將及笄,何氏子因病跛其一足,尋又遭父母之喪。既娶,家日貧,氏敬執婦道。里中輕薄兒語曰:『張氏女,故尢物也,豈甘為跛鱉妻耶』?語聞於其夫,何氏子自揣殘疾,疑為婦所厭,惡」 聲厲色日加焉,氏順受之無怨,執箕帚益恭。丁亥歲寇亂,夫婦潛避於東北之豆子寨。辛卯,劉體純連營過江,縱兵分掠,攻破寨,何氏子不能行,墜巖而死。氏被擄至營,時劉踞坐高阜,旁設烈火數十爐,鍛赤鐵以備炮烙,劄利刃數十副以截腰斬手,小刀鐵鉤以剔目,拔舌、斷筋,植大橛用以披剝。酷刑慘烈,見者心膽俱喪,叫號之聲,振動山谷。氏面不改色,惟背坐掩泣。有甲將見氏色殊麗,欲得以為妻,劉許之。甲將趨至,促行,氏以頭觸地,誓死不從。劉面諭曰:「彼吾將也,爾為之婦,不愈於民間耶?」 氏拒益力。劉佯以刃恐之,即引頸就戮。劉置刃嘆曰:「我馳戎馬間數十年,僅見此婦。」 乃改容謝曰:「今不強爾,且釋爾歸邑中。男婦盡使隨去。」 氏曰:「少年寡婦,去將誰依?」 劉曰:「留爾不從,釋爾不去,爾欲云何?」 氏曰:「遭時至此,豈忍偷生?倘蒙矜憐,容自盡足矣。」 劉曰:「聽便。」 氏遂拭淚,從容起,就營傍空室中,解帶自縊。劉具棺衾厚葬之。時方亂,無知者。康熙間,有司聞而表焉。

李梁

按《夔州府志》:「李梁邑民李國虎季女也。方九歲,父以許邑民謝昌永,尋父喪,女年十二,母季氏改適周,三女從焉。逾三載,周之姪應洪見女美,欲娶之,陰請於叔,叔首肯,以謀於其母。母應且憎,乃試女曰:『我適周,則惟周之命是聽。周姪欲妻汝,盍背謝而歸?周女正色曰:『父命弗敢違也』。周聞之怒,以威力懼之,女嚴詞』」 正議如故。周弗聽,遂令其姪筮吉牽牲將幣以逆女。女知勢不可挽,乃從容自適,若為不知,仍假采薪,出戶,走入林間,仰天泣曰:「哀哉!惟以一死報謝郎耳!」 遂自縊。時康熙十四年冬,邑士大夫咸作詩歌,播諸鄉國。壬戌秋,有司疏聞,奉

詔「建坊,旌其墓。」

樊一蓬妻張氏

按《宜賓縣志》:張氏,邑諸生張讜女,樊一蓬妻。賊執張,訊一蓬所在,張曰:「死矣。」 賊與一蓬有隙,必欲殺,知其言,詐熾火以炙,氏遂死。

張文富女

按《南溪縣志》:邑民張文富女,幼嫺閨訓,性聰慧,年及笄,未嫁。康熙十九年,永城失守,逆賊犯境,父母倉卒計避。女曰:「避於山,不若水濱賊,不能飛渡,且不患渴。」 眾從之。未幾,賊潛渡,父母怨之曰:「絕去路矣。」 女指江曰:「此豈不是大路。」 及賊至,同避者俱被執。女奮躍入江中,離岸約丈許,半晌方歿。賊相顧駭散,執者俱脫,眾皆德之。縣令王大騏為詩以弔。

田秉貞妻郭氏

按《馬湖府志》:「郭氏,郡人田秉貞妻。被賊擄,佯喜,使賊不防,即投崖而死。」

戴應良妻牟氏

按《馬湖府志》:牟氏,宦家女,適邑庠生戴應良。氏美而慧,乙酉秋,為賊將費際時所掠,欲以為室,氏矢死不從。費以威劫氏,氏曰:「寧殺我,不受辱於賊。」 罵不絕口,賊怒殺之。賊所殺眾屍皆被犬食,氏屍獨全。

張廷機妻梅氏

按《洪雅縣志》:梅氏,諸生張廷機妻。獻賊未殄,機與合邑士人赴省死,舉家避義公山,梅徹夜泣。次早遷徐郲方渡,梅謂姑曰:「不能長事姑矣,凡百耐煩。」 遂投水死。

周方旦妻蔡氏

按《黃州府志》:蔡氏,麻城周方旦妻。適周一年,而方旦病疽,淹抑床席四年,竟不起。將屬纊,值氏生辰,登樓揮其女曰:「汝可依外祖母,勿戀我。」 女去,遂雉經死。方旦聞之,瞑目而逝。康熙十九年,建坊旌表。

朱若士妻張氏

按《安陸府志》:「張氏,京山朱若士妻。若士臨終,囑其再嫁,張以死許夫。未幾,郢人羅廣生聞其姿,逼娶之。張曰:『君葬吾夫即如命』。」羅為營葬畢氏。夜,潛出小東門外,投死花臺堰中,時康熙元年。

魯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