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03 (1700-1725).djvu/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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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夢蓮妻霍氏

按《廣東通志》:霍氏,南海人,郡文學馮夢蓮妻。甫笄歸馮事翁姑孝。順治丙申冬,歸寧母家。適海寇起,為掠去。舟至橫流,賊欲偪之。氏厲聲罵曰:「吾尚書孫婦,豈從汝賊乎?」 賊怒,欲兵之,引頸就刃,賊復置刃。既而紿曰:「吾有女方五歲,攜來與我,母子相見,即從爾。」 賊喜,往尋,氏即奮身躍入海死。康熙七年,學使請旌表。

黃鼎甲妻藍氏

按《廣東通志》:「藍氏,龍川人,黃鼎甲妻,寓長樂。城陷,負幼子滿,幼女淑英,投深淵溺死。」

梁仕昌妻黃氏

按《廣東通志》:黃氏,花縣人,梁仕昌妻,居郡城。順治七年,兵圍廣州,與弟士龍訣曰:「吾姑不出城,我萬無出理。城破,當求我井中。」 又謂其夫曰:「事在旦夕,君宜與子逃,吾計決矣。」 次日城陷,遂服嫁時禮服,躍入井死。

蘇秩妻張氏霍氏附

按《廣東通志》:張氏,蘇秩妻,順德人,署陸川訓導。美嫡母年十八歸蘇,事姑謝氏甚孝。夫四十無子,納妾霍氏,生美,張愛之如己出。迨美任陸川,家居石頭,氏與妾霍舉家為賊所執,霍囑其僕曰:「速備金贖老姑,吾誓不為賊污。」 言訖,赴水而死。張年八十,亦罵賊遇害。時有婢亦同死。

周子顯妻黎氏

按《廣州府志》:「黎氏,東莞人,周子顯妻,諸生翰蕡母。事姑祁氏至孝。姑八旬多病,且日篤,氏侍湯藥,三月不就寢。姑沒,泣血三年,未嘗見齒。偕夫隱居仙溪,灌園自給。山寇至,罵賊自刎。其季孫肅、姪孫猷赴救,亦為賊所害。」

陳基砥妻許氏

按《廣州府志》:「許氏,新會孝廉許泓女,歸陳基砥。順治間,兵征其鄉,氏方有幼子在抱,被擄至省,寄語其夫贖子。家人至,許大哭,持子付之曰:『吾所以忍死含羞者,以夫無他子,存此為後計耳。今有所屬,吾事畢矣』。」 明晨往,則已死井中。

丁有儀妻陳氏

按《廣州府志》:「陳氏,浙江烏程人,陳端女,適丁有儀。儀家山陰,為明季番禺典史。倡隨和睦,出自天性,人皆賢之。庚寅,大兵環困廣城,氏謂夫曰:『孤城無援,其勢必破,生死期共耳』。未幾城破,倉皇入城隍廟避之,而儀為兵所執,曰:『有金貸汝死』。儀因呼救,氏抱一歲兒,從鼓腹中躍出,盡以其所懷金與之,求免死。氏年少」 有殊色,兵喜而謬許之,以組繫儀頸,謂曰:「不如是,更恐為他人所得也。」 于是牽之,甫出廟,即刺之於地下。儀猶目氏,已不能言矣。氏乃棄兒,伏屍,大慟,且詈曰:「汝得吾財,復殺吾夫,吾夫婦死,必有以報汝。」 兵笑以好言慰之,罵更甚,威之以刃,不顧。又一兵語氏曰:「彼殺汝夫者,故不從。今舍而從我,何如?」 因手引氏臂使起,氏口嚙其手,復大罵。二兵知不可奪,相與共殺之,被傷更慘。越三日,棄兒猶匍匐屍旁吮其乳。過者見之,無不淚下。

李仲珍妻何氏

按《廣州府志》:「何氏,新會泗沖人,新寧諸生李仲珍妻。順治甲午之變,何年二十六,兵驅之下船,何兩手據地,大罵不絕。兵強之力,掙脫,投鰔魚嘴河而死。」

戴王言妾鍾氏陳氏

按《廣州府志》:鍾氏、陳氏,並南海庠生戴王言妾也。言素不飲酒,庚寅大兵入城,先日二妾設酒款言。言曰:「予不嗜酒,此舉何為?」 二妾曰:「城將破矣,妾等不貽君辱,今為君永訣。」 遂相繼投井死。

蕭若辰妻林氏

按《廣州府志》:「林氏,東莞人,侍御培孫女,死難推官洊之妹也。適蕭若辰。鼎革時,夫婦為亂兵所執。氏紿兵曰:『釋夫歸,備鏹贖我』。兵從之。夫歸,氏大罵不辱,立死刃下。」

黎斯覺妻陳二娘

按《廣州府志》:「陳二娘,石岡黎斯覺妻。戊子為賊所擄,二娘抱幼子不行,賊並兒殺之。斯覺感激,終身不娶。」

衛婦翟氏

按《廣州府志》:「翟氏,東莞人,適衛某,少失所。天順治間,黃麻園賊劫墩頭,獲氏。至大望巷,欲淫之,語之曰:『從則釋汝』。氏憤激不從,罵不絕口,拾石塊擊賊。賊怒,剖其心而死。」

楊春魁妻胡氏

按《廣州府志》:「胡氏,新會古勞楊春魁妻。甲午之難,胡氏赴井死,其子與幼女殉焉。」

黃元嘉妻曾氏秀葵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