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6 (1700-1725).djvu/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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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禮宗略》二十卷。元延明撰。

《三禮大義》十三卷。

《三禮大義》四卷。

《三禮雜大義》三卷。梁有「《司馬法》三卷,《李氏訓記》三 卷;又《郊丘議》三卷,魏太尉蔣濟撰;《祭法》五卷;又《明堂 議》三卷,王肅撰;《雜祭法》六卷,晉司空中郎盧諶撰;《祭 興》三卷,晉安北將軍范汪撰;《七廟議》一卷;又《後養議》 五卷,干寶撰;《雜鄉射等議》三卷,晉太尉庾亮撰;《逆降 議》三卷,宋特進顏延之撰;《逆降議》一卷,田僧紹撰;《分 明士制》」三卷,何承天撰;「《釋疑》二卷,郭鴻撰;《答問》四卷, 徐廣撰;《答問》五十卷,何引撰;又《答問》十卷。」亡。

《三禮圖》九卷。鄭元及後漢侍中阮諶等撰。

《周室王城明堂宗廟圖》一卷。祁諶撰。梁又有「《冠服 圖》一卷,《五宗圖》一卷,《月令圖》一卷,亡。」

右一百三十六部,一千六百二十二卷。通計亡書,二百一十一部,二千一百八十六卷。

自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先王制其夫婦、父子、君臣、上 下、親疏之節,至于三代,損益不同。周衰,諸侯僭忒,惡 其害己,多被焚削,自孔子時已不能具,至秦而頓滅。 漢初有《高堂生傳》十七篇,又有古經出於淹中,而河 間獻王好古愛學,收集餘燼,得而獻之,合五十六篇, 並威儀之事,而又得《司馬穰苴兵法》一百五十五篇, 及《明堂陰陽之記》,並無敢傳之者。唯古經十七篇,與 高堂生所傳不殊,而字多異。自高堂生至宣帝時,后 蒼,最明其業,乃為《曲臺記》。蒼授梁人戴德,及德從兄 子聖、沛人慶普,於是有大戴、小戴、慶氏,三家並立。後 漢唯曹充傳慶氏以授其子褒。然三家雖存並微,相 傳不絕。漢末鄭元傳小戴之學,後以古經校之,取其 於義長者作注,為鄭氏學。其《喪服》一篇,子夏先傳之, 諸儒多為注解,今又別行。而漢時有李氏,得《周官》。《周 官》蓋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於河間獻王,獨闕《冬官》 一篇。獻王購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記》以補其處,合 成六篇奏之。至王莽時,劉歆始置博士,以行於世。河 南緱氏及杜子春受「業於歆,因以教授。」是後馬融作 《周官傳》以授鄭元,元作《周官注》。漢初,河間獻王又得 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時亦 無傳之者。至劉向考校經籍,檢得一百三十篇,向因 第而敘之,而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 記》七篇,《王氏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凡五 種,合二百十四篇。戴德刪其煩重,合而記之,為八十 五篇,謂之《大戴記》;而戴聖又刪大戴之書為四十六 篇,謂之《小戴記》。漢末馬融遂傳小戴之學,融又足《月 令》一篇,《明堂位》一篇,《樂記》一篇,合四十九篇。而鄭元 受業於融,又為之注今《周官》六篇,《古經》十七篇,《小戴 記》四十九篇,凡三種。唯鄭注立于國學,其「餘並多散 亡,又無師說。」

《樂社大義》十卷。梁武帝撰。

《樂論》三卷。梁武帝撰。梁有《樂義》十一卷,武帝集朝 臣撰,亡。

《樂論》一卷。衛尉少卿蕭吉撰。

《古今樂錄》十二卷。陳沙門智匠撰。

《樂書》七卷。後魏丞相士曹行參軍信都芳《撰 樂雜書》三卷。

《樂元》一卷。魏僧撰。

《管絃記》十卷。凌秀撰。

《樂要》一卷。何妥撰。

《樂部》一卷。

《春官樂部》五卷。梁有《宋元嘉正聲伎錄》一卷,張解 撰,亡。

《樂府聲調》六卷。岐州刺史、沛國公鄭譯撰。

《樂府聲調》三卷。鄭譯撰。

《樂經》四卷。

《琴操》三卷。晉廣陵相孔衍撰。

《琴操鈔》二卷。

《琴操鈔》一卷。

《琴譜》四卷。戴氏撰。

《琴經》一卷。

《琴說》一卷。

《琴曆頭簿》一卷。

《新雜漆調絃譜》一卷。

《樂譜》四卷。

《樂譜集》二十卷。蕭吉撰。

《樂略》四卷。

《樂律義》四卷。沈重撰。

《鍾律義》一卷。

《樂簿》十卷。

《齊朝曲簿》一卷。

《大隋總典簿》一卷。

《推七音》二卷。并尺法:

《樂論事》一卷。

《樂事》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