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4 (1700-1725).djvu/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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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嘗欲編《禮記》附《儀禮》,乃分《儀禮》為四卷,而以《禮 記》比類附之,不類者附諸卷末。以「五禮」獨缺《軍禮》,乃 取《周官·大田禮》補之,而以《禮記》載田事者附焉,皆為 之註釋,總曰《儀禮》《戴記附註》。以《小學》《四書》諸經註家 或遺或誤,乃撰《經書補註》。以《大學》《中庸》詞旨淵奧,乃 撰《學庸通旨》。以鄭氏註《深衣》不合,乃撰《考定深衣古 制,又註〈道德〉》《陰符》二經及孫子兵書。其所自撰,則曰 《南山稿》,並行於世。子隆,進士,四川副使。隆子溥,貢生, 著《閒中今古錄》,以學行世其家。

劉觀

按《明外史儒林劉觀傳》:「觀字崇觀,吉水人。幼有巨人 志,長好學,經傳子史靡不淹通,下筆常屈其儕偶。正 統三年,舉鄉試第一,明年第進士,以疾告歸。尋丁內 艱,服除,遂不仕,杜門息交。每旦祗謁先聖畢,即凝坐 一室,養性讀書,四方來學者眾,知縣劉成為築養中 書院居之,因材施教,多所成就。四壁書先儒入德造」 道之方,為誠、明、敬、《義》四箴以自儆。嘗言《小學》一書,雖 老不可離。或請著述,曰:「朱子及吳文正之言,尊信之 足矣,復何言?」布衣脫粟,怡然終身。鄰郡吳與弼極推 重之。其退居之所曰「臥廬」,學者稱臥廬先生。

吳與弼

按《明外史儒林吳與弼傳》:「與弼,字子傅,崇仁人,司業 漙之子也。姿稟英異,幼讀書鄉校,即嶷然有立。侍父 京師。年十九,好《伊洛淵源錄》,讀至程子嘗見獵,心喜 曰:『吾今乃知聖賢必可學也』。遂棄舉業,謝人事,獨處 小樓,日翫《四書》諸經、先儒語錄,一意收斂身心,不下 樓者二年。以用功過苦致疾,父遣之歸娶,江行遇大」 風,舟幾覆,獨正襟危坐。或問之,曰:「守正以俟耳。」既婚, 不入室,走南京復命,乃復歸。其往來國學,縕袍敝履, 人不知為司業子也。好讀書,不知晝夜,或途次,或枕 上,或田間,默誦精思,不雜他念。即天文、地志、曆律醫 卜,亦皆究其說。其要歸於居敬窮理,志古聖賢,嘗形 諸夢寐。性剛疾惡,法明、道和,《易》以自克,每遭逆境,力 加含忍,久乃渾然。居恆動必以禮,雖嗤誚四至,屹然 不移,其人多自化。中歲家益貧,躬親耕稼,手足胼胝, 非其義一介不取。慨師道不立,四方來學者,不納其 贄。嘗被蓑笠,荷耒耜,率之並耕,因與談《易》,歸則解犁, 共茹糲飯。一日,刈禾傷指,血流不已,曰:「何可為物所 勝?」竟刈如初。晚而道益高,名益著,長吏咸為加禮。正 統十一年,山西僉事何自學上言:「自古有國家者,必 獎懷才抱德之儒,勸勵風俗。竊見崇仁儒士吳與弼, 守素尚義,好古通經,上無所傳,聞道甚早,待妻子如 賓客,視財利如鴻毛。年逾五旬,不求聞達,弟子樂從, 鄉人敬式,真儒林之清節,聖世之逸民。乞敕取赴京, 授以」文學高職。其後御史凃謙、撫州知府王宇復薦 之,俱不出。嘗嘆曰:「宦官、釋氏不除,而欲天下治平,難 矣。」景泰七年十一月,御史陳述又上言:「江西儒士吳 與弼,居家孝友,理學深醇,守道安貧,動遵矩矱。年踰 六十,躬耕隴畝,教育鄉人。其施教之方,本之以《小學》 《四書》,持之以躬行實踐。久而益勤,人多嚮化。有司屢 徵,俱不屑就。乞優加禮聘,俾侍經筵。或用之成均,教 育胄子,必有益於聖朝。」詔吏部檄江西巡撫韓雍備 禮敦遣,竟不至。天順元年十月,石亨用事,耑恣知物 論不予。其門客謝昭動以蔡京薦楊時故事,請徵與 弼收人望。亨謀之李賢,賢力贊之,即令賢草奏以上。 左右尼之,數日不報。一日,帝以咨賢,賢又力勸。乃命 行人曹隆賫敕書、禮幣以往。與弼見。使者,即言:「聖眷 如此,當赴闕謝恩」意。本不受官,就辭幣帛,數月未至, 帝數以為問。明年五月抵通州,隆先入報。帝喜,問宜 何官。賢曰:「今東宮講學,正需老成,宜授宮官。」帝問何 職,賢曰:「庶子、諭德皆可。」帝曰:「諭德善。」賢曰:「既廷見,請 召至文華」殿顧問以重之。帝曰:「然。」仍以文幣賜之。賢 曰:「再與館次供張尤善。」帝可之。明日進見,帝召吏部 命為左諭德。朝士為動色相驚。與弼退,具疏懇辭,且 繳還前幣。優詔不允。又明日,賢引見文華殿。帝曰:「久 聞高義,特聘爾來,何不受職?」與弼初不對。賢趣之良 久,乃稱年已六十八,疾不任職。帝曰:「宮僚優閒,不必 辭。」對曰:「朝廷之職,臺諫之次,宮僚為重。」帝曰:「宮僚亦 眾,不專煩先生。」與弼終不拜命。乃賜宴文華,命賢侍, 復賜文幣四表裡及羊酒薪米,令中官牛玉送至館。 帝顧賢曰:「此老非迂闊者,務令就職。」與弼再疏辭,請 以儒衣冠入侍。次日,又疏辭:「願聽辭職,令入祕閣觀 書。」帝不允辭,但允其觀書之請。與弼終不受,稱病益 堅。帝謂賢曰:「與弼既來,如何不受?受之亦不相拘。俟 秋涼欲歸,朕當聽之,以祿終其身,不亦可乎?」命賢諭 意,復不可。既留京兩月,不敢再具疏詣賢第乞還。賢 固勸之,終不可。明日,賢見帝,具言與弼之意。帝曰:「果 爾,亦難留。」賢乞始終加禮。帝曰:「既以行人聘來,仍以 行人送去。」乃賜敕書、銀幣,令有司月給米二石終其 身。與弼疏謝,且陳十事,曰:「崇聖志,廣聖學,堅聖德,子 庶民,謹命令,敦教化,清百僚,齊庶政,廣言路,聯泰、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