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6 (1700-1725).djvu/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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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孝文自代遷洛,欲大變舊俗,既自改拓跋為元氏, 而諸功臣舊族自代來者,以姓或重複皆改之,於是 拔拔氏為長孫氏,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 丘穆陵氏為穆氏,步六孤氏為陸氏,賀賴氏為賀氏, 獨孤氏為劉氏,賀樓氏為樓氏,勿忸于氏為于氏,尉 遲氏為尉氏,其更姓改物之意如此。然至於其孫恭 帝,翻以中原故家易賜蕃姓,如李弼為徒河氏,趙肅、 趙貴為乙弗氏,劉亮為侯莫陳氏,楊忠為《普六茹氏》, 王雄為《可頻氏》,李虎、閻慶為《大野氏》,辛威為《普毛氏》, 田宏為《紇干氏》,耿豪為《和稽氏》,王勇為《庫汗氏》,楊紹 為《叱利氏》,侯植為《侯伏侯氏》,竇熾為《紇豆陵氏》,李穆 為《㩉拔氏》,陸通為《步六孤氏》,楊纂為《莫胡盧氏》,寇儁 為《若口引》氏,段永為《爾綿氏》,韓褎為《侯呂陵氏》,裴文 舉為《賀蘭氏》,王軌為《烏丸》氏,陳忻為尉遲氏,樊深為 萬紐于氏,一何其不循乃祖彝憲也!是時蓋宇文泰 顓國,此事皆出其手,遂復國姓為拓跋,而九十九姓 改為單者,皆復其舊。泰方以時俗文敝,命蘇綽倣《周 書》作《大誥》,又悉改官名,復周六卿之制。顧乃如是,殆 不可曉也。

《焦氏筆乘》:元魏石刻有《大代修華嶽廟碑》。歐公《集古 錄跋》云:「魏自天興元年議定國號,群臣欲稱代,道武 不許,乃仍稱魏。是後無改國稱代之事。今魏碑數數 有之,碑石當時所刻,不應妄,但史失其事耳。由是言 之,史家闕謬多矣。按崔浩曰:『昔太祖應天受命,兼稱 代魏,以法殷商』。」當時二號,固嘗並稱,歐公豈未之考 與?

「魏太武殺崔浩云浩刊所撰國史於石,立於郊壇。東 方所書魏先世事皆詳實。北人忿恚,相與譖浩,暴揚 國惡,魏主大怒,遂族誅浩。」夫浩修國史直筆,乃其職 耳。惟是刊石衢路,若為可罪,然何至赤其族哉!及閱 《宋書柳元景傳》云:「柳先世為索虜折衝將軍、河北太 守,其姊夫為司徒崔浩,虜之相也。虜主拓跋燾南寇」 汝、潁,浩密有異圖。光世要「河北義士為浩應,浩謀泄 被誅,河北大姓坐連謀夷滅者甚眾。」然後知浩受禍 之酷,自有其故,特因史事發耳。

《井觀瑣言》:「史中凡改姓名者,如劉更生、劉歆、姚元之 之類,當其未改,只當著舊名。元魏初,諸臣姓皆奇複, 孝文太和中,始改拓跋氏為元氏,拔拔氏為長孫氏, 達奚氏為奚氏,乙旃氏為叔孫氏,此類甚多。至西魏 恭帝初元,宇文泰廢立,乃復國姓,拓跋氏九十九姓 改為『單』」者,復其舊。中原故家,多易賜番姓,《宋書·索虜 傳》《南齊書。魏虜傳》,孝文未改姓之先,皆著其舊姓名, 乃得事實。魏收《魏書》率書新姓,溫公《通鑑》從之,以就 簡易,失其實矣。金斡離不、兀朮等,其初亦只當書其 舊名,今《金史》盡書後所更名,宗望、宗弼之類,亦非是。 陳子經續編《通鑑》,悉書舊名,亦為有見。

《通鑑》載魏太武殺崔浩云:「浩刊所撰國史於石,立於 郊壇。東方所書魏先世事,皆詳實。北人忿恚,相與譖 浩,暴揚國惡。魏主大怒,遂族誅浩。」予謂浩修國史直 筆,自是其職,但不當刊石衢路耳。縱使以是獲罪,何 至遽赤其族?太武雖暴,不應至此。《綱目》書「魏殺其司 徒崔浩,夷其族」,甚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