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6 (1700-1725).djvu/8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字多奇澀,殆類虯戶銑谿體,識者病之。歐公嘗臥聽《藩鎮傳序》曰:「使筆力皆如此,亦未易及也。」 然其序全用杜牧罪言,實無宋公一語。然則歐公殆不滿於宋,名銜之著,固惡夫爭名,抑亦以自表異耶?溫公《通鑑》多据舊史,而唐庚子西直謂《新唐書》敢亂道而不好,雖過甚,亦不為亡謂也。劉元城亦謂事增文省,正《新書》之失處云。

《宋氏筆記》曰:「文有屬對平側用事者,供公家一時宣讀,施行似快便,然不可施於史傳。余修《唐書》,未能得唐人一詔一令可載於傳者,惟拾對偶之文近高古者,乃可著於篇。大抵史近古,對偶非宜。今以對偶之文入史策,如黛粉飾壯士,笙匏佐鼓聲,非所宜云。」

高氏《緯略》曰:仁宗詔重修《唐書》十年,而歐陽公止分撰帝、紀、表、志,七年書成,韓魏公素不悅宋景文公,以所上列傳文彩太過,又一書出,兩手詔歐公看詳,改歸一體。公受命歎曰:「宋公於我前輩人所見不同,詎能盡如己意?」 竟不易一字。又故事,修書進御,惟書署官崇者,是時宋公守鄭州,歐公位在上,公曰:「宋公於此,日久功深,吾可掩其長哉?」 遂各列其名姓。宋公聞之曰:「自昔文人相凌,掩斯善古未有也。」 然宋公卻曾自撰紀、表、志,今其家猶有此本,世人固未嘗見之耳。

平園周氏曰:「景文之於《唐史》,刪繁為簡,變今以古,用功既至,尢宜不苟也。如吳兢一傳,具槁不知其幾。」

唐書部彙考三

宋吳縝新唐書糾謬

一曰以無為有

《代宗母吳皇后傳》:

《李吉甫謀討劉闢》。

劉蘭拒卻頡利。

《馬璘擊潰史朝義》兵。

裴巨卿、竇孝諶無傳,而云「有傳。」

二曰似實而虛

放「死罪囚三百九十人。」

義陽、宣城二公主,四十不嫁。

《鄭絪作相。時事皆不實》。

《張九齡諫而太子無患》。

《劉潼治蜀》,南詔不敢犯邊。

三曰書事失實

降封宗室郡公,而《紀》書為「縣公。」

陸贄《李晟傳》,「幸梁州事。」

憲宗子棣王、彭王、信王同封,失實。

《王劇傳》:以壽春等五王降封,入閤為「出閤。」

張錫《為相日數》:

《辛雲京》、京杲二傳書事失實。

崔圓辭大學士。

王播進獻。

郭英乂《代高適》。

《節愍太子誅武三思》事。

四曰自相違舛

《王瓌》,《恭憲太后》弟。乃以為《惠安太后弟》。 以三月二日為「中和日。」

《太宗紀》:「享年差三歲。」

杜佑所終之官,與《桑道茂傳》不同。

《明皇帝公主》《數多》一人。

《穆宗紀》「始封」與《憲宗紀》異。

「建王巳」,改名,而薨,時猶書故名。

謂「八王」史失其薨年,而自有薨年可見者。

謂「《九王史》失其系胄」,而自有系胄可見者。

韋雲起嘗為麟州刺史,本傳不載,且是時未有麟州。 《虞世南傳》及《天文志》敘星變災異事,與紀、志不同。 李源年七十四,而傳以為八十。

王同皎、《李多祚傳》「討二張處所」與《桓彥範等傳》皆不 同。

獨孤懷恩獻后之弟而以為姪。

張鷟貶官,年世相遠。

《本紀》書「渾釋之死」,與《傳》不同。

《杜求仁傳》舛誤。

賢妃徐惠,為齊聃姊,以為姑。

《蕭至忠傳》敘蕭德言世次未明。

徐州戍兵龐勛等擅還。

「誅張昕」,《三傳》各異。

劉禹錫得志時三事,與《別傳》皆差。

《張巡用兵人數》誤。

王燾等世次不明。

「裴寂」字不同。

《劉審禮傳》與表不同。

《虢王子》次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