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15 (1700-1725).djvu/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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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也。陳注:先王重祭事,故定期日于蓍龜,而陳列祭祀之禮,設為制度如此其詳。制度一定,國家有典禮可守,官有所治,事有其職,禮得其序也。

先王「患禮之不達于下也,故祭帝于郊,所以定天位 也;祀社于國,所以列地利也;祖廟所以本仁也;山川 所以儐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故宗祝在廟,三公 在朝,三老在學,王前巫而後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 王中心無為也,以守至正。

集說鄭氏曰:「患禮不達,患下不信也。祭帝于郊以下,所以達禮于下也。教民尊神、慎居處也。」 孔氏曰:「天子至尊而猶祭于郊,以行臣禮而事天,是欲使嚴上之禮達于下。天高在上,故云定天位也。至尊而猶自祭社,是欲使報恩之禮達于下也。地出財,故云『列地利也。王在宗廟,以子禮事尸,是欲使仁義之教達于下也;王自祭山川,是欲使儐敬鬼神之教達于下也;王自祭五祀,是欲使本事之教達于下也。五祀是制度,故云『本事也。此明因事鬼神,使禮達于下,鄭注『教民尊神』』』」是也。 長樂陳氏曰:「先王以為禮之行,常在于人之所畏敬,而人之所畏敬者在于天地鬼神,故于其所畏敬而寓之以法則,此禮所以達上下也。」

故禮行于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于社而百貨可極 焉,禮行于祖廟而孝慈服焉,禮行于五祀而正法則 焉。故自郊社、祖廟、山川五祀,義之修而禮之藏也。

集說鄭氏曰:「言信得其禮,則神物與人皆應之。」 四明沈氏曰:「自郊至五祀,皆言禮行,正孟子『不誠未有能動者也,不是說行禮。我與神為二,不可謂之行。無所往而不感通,此之謂行。聖人之誠,足以感神而無間,故無往而不得其所欲』。」陳注「聖王精禋感格」,其效如此。由此觀之,則郊社、「祖廟」、山川五祀,皆義之修飾而禮之府藏也。

《禮器》

天地之祭,宗廟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倫也;社稷 山川之事,鬼神之祭,體也;喪祭之用,賓客之交,義也; 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餘。此之謂「稱」 也。

集說鄭氏曰:「倫之言順也。體,天地,人之別體也;義之言宜,人道之宜也。」「稱牲之大小而為俎」,此指謂助祭者耳。 孔氏曰:「神是天之別體,社稷山川是地之別體,鬼是人之別體,故鄭注云:『別體也。臣助祭則各有俎,祭竟,播及胞翟,雖復羔豚之小,而百官皆悉得之。假令太牢亦不使有餘,小而皆得,大而不餘,是各稱牲體也』。」 嚴陵方氏曰:「天地宗廟、父子君臣,皆出乎自然之理,而人則順而敘之,故謂之倫。社稷、山川、鬼神,自有形以至于無形,莫不各有所辨,故謂之體。《王制》:『大夫士無田則薦』,謂用羔豚,言薦而已。乃謂之祭者,蓋別而言之,則有薦祭之異;以事神言之,則薦亦可謂之祭也。」

君子大牢而祭,謂之《禮匹》;士大牢而祭,謂之「攘。」

集說鄭氏曰:「君子,謂大夫以上。」陳注謂之「禮」,稱也;謂之「攘」,不稱也。

孔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蓋得其道矣。

大全馬氏曰:「君子之祭,非必于受福,而福亦隨之,蓋在己者有以先之也。在己有以先之者,禮而已矣。

祀帝于郊,敬之至也。宗廟之祭,仁之至也。」

集說孔氏曰:天尊彌遠,祭之必極盡于敬,故云『敬之至。宗廟主親,祭之必極盡于仁愛,故云『仁之至』』。」嚴陵方氏曰:「遠人而尊者,主乎敬;近人而親者,主乎愛。故于郊之遠而祀帝,所以為敬焉;于廟之近而祭親,所以為仁焉。君子無所不用其敬,然祭莫重于天,故為敬之至;無所不用其仁,然孝莫大于寧神,故為仁之至。《仲尼〈燕居〉》曰:「郊社所以仁鬼神。」則郊無非仁也。要之以敬為主爾。《經》曰:「大廟之內敬矣。」則廟無非敬也。要之以仁為主爾。陳注《祭天之禮》簡素,至敬無文,所以為敬之至,仁之實,事親是也。事亡如事存,所以為仁之至。

《祭義》

「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 忘。」

大全毗陵慕容氏曰:「數則煩為無敬,怠則忘為無愛。愛、敬忘于中,動而偽為無所不至矣。」

《祭統》

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禮。《禮》有五經,莫重于祭。夫祭者, 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者也。心怵而奉之 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大全慶源輔氏曰:「祭吾之誠敬耳,故曰『自中出,生于心也。凡在外之物,所以將之而已,故曰『非物自外至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禮,外徇于物而內忘其心者有之矣,故曰『唯賢者能盡祭之義』。禮義固由賢者出也,故下文言賢者之祭,致其誠敬,明薦之而已,不求其為者,此所謂能盡如此祭之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