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6 (1700-1725).djvu/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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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當漢之世,古器存者盡矣,其在丘墓者未出,故不 得見之,則飾以象骨者,漢人制也。康成推漢制論之, 故不得於古。

《亶甲觚跋》
前人

始予得亶甲城觚,其高八寸四分,容一升。考其制,蓋 古所謂觶也。又得李氏觚,高一尺一分,其容六合,無 壇宇,廉隅,其足為四象,考其制,則觚也。《梓人》曰:「爵一 升,觚三升,獻以爵而酬以觚,一獻而三酬則為一豆」, 禮家於此疑矣。考於古器,無有合也。昔韓嬰謂一升 曰爵,二升曰觚,三升曰觶,如此則觚定二升,觶定三 升。古者權量三,不當今之一,則其容六合。李氏之觚 是也。若亶甲城所得,校之周量三升有奇,則當為觶 矣。《傳》曰:「『觚之為觚者,以有觚也。」今亶甲器無觚與觶 得以觚名矣。昔鄭氏謂《梓人》之「觚』字當為觝,觝與觶 同制。」則其言是也。《禮器制度》曰:「觚大二升,觶大三升。」 《饋食禮》:主人洗爵,獻長兄弟於阼階上,長兄弟洗觚, 為加爵,則觚倍於爵,其實當二升。古之論者盡如此, 余是以知《梓人》之書誤也。

《商觚跋》
前人

祕閣有觚二:其一高七寸七分,深五寸一分,口徑四 寸五分,受一升;其二高七寸,深五寸三分,受九合。其 制無四廉,樸素不文,或定以為商觚。古量比今纔及 三之一,則其受一升,當古之三升,不得為觚也。孔子 曰:「觚不觚。」觚之所以為觚者,以有觚也。觚以廉制得 名,則無廉隅者,非觚也。漢世以周之文敝,而欲得三 王循環之政,且謂救僿以忠,則質尚矣。故曰「破觚為 圜。」漢不知觚為廉,苟以尚質趨便,則去其廉隅,此漢 人之所為也。後世不考其制,以為此但取喻,不知破 觚可無其事而假以說邪?古者操觚執簡,以有記也, 惟有隅,故可以書。今觚無廉而以圜成者,此豈知古 人之立制哉?

觚部紀事

《太平御覽·周地圖記》,「秦使蒙恬北築長城,又於原上 築城,以觚尊酒而祭,鶉飛止觚上,因名鶉觚縣。」 《唐書太宗諸子傳》:「曹王皋嘗自創意為攲器,以髹木 上出五觚,下銳圓為盂形,所容二豆。」

觚部雜錄

《嬾真子》:「今之闕角謂之觚稜,蓋取其有四稜也。」僕友 柴慎微云:「觚,酒器也,可容二升,腹與足皆有四稜。漢 宮闕取其制以為角隅,安獸處也。故曰:上觚稜而棲 金爵。爵、觚皆酒器名。其腹之四稜,削之可以為圓,故 《漢書》曰:『破觚為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