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99 (1700-1725).djvu/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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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燈。上大喜,宋臣奏曰:「明日臣亦獻此燈。」安禮退而 笑曰:「吾經年乃成,豈一夕可辦。」時有廣商販布竹至 杭,宋臣即買數匹,剪以為燈,頃刻而成,細而且薄。安 禮駭服。其多智如此。

《宋史謝皇后傳》:「理宗謝皇后,諱道清,天台人,父渠伯 祖深甫。初,深甫為相,有援立楊太后功,太后德之。理 宗即位,議擇中宮,太后命選謝氏諸女。后獨在室,兄 弟欲納入宮,諸父攑伯不可。會元夕,縣有鵲來巢燈 山,眾以為后妃之祥,攑伯不能止,乃供送后就道。及 入宮,遂定立后。」

《楊文仲傳》:文仲添差通判台州。故事:守貳尚華侈,正 月朢,取燈民間,吏以白文仲曰:「為吾燃一燈足矣。」 《姦臣傳》:賈似道恃寵不檢,日縱游諸妓家,至夜即燕 游湖上不反。理宗嘗夜憑高望西湖中燈火異常,時 語左右曰:「此必似道也。」明日詢之,果然。

《元史·祭祀志》:「郊祀器物之等七曰燭燎。天壇椽燭四, 皆銷金絳紗籠。自天壇至內壝外及樂縣南北通道, 絳燭三百五十,素燭四百四十,皆絳紗籠。御位椽燭 六,銷金絳紗籠。獻官椽燭四,雜用燭八百,籸盆二百 二十,有架。黃桑條去膚一車,束之置燎壇,以焚牲首。」 《張養浩傳》:「養浩,英宗即位,命參議中書省事。會元夕」, 帝欲於內庭張燈為鰲山,即上疏於左丞相拜住,拜 住袖其疏入諫,其略曰:「世祖臨御三十餘年,每值元 夕,閭閻之間,燈火亦禁,況闕庭之嚴,宮掖之邃,尤當 戒慎。今燈山之搆,臣以為所翫者小,所繫者大,所樂 者淺,所患者深。伏願以崇儉慮遠為法,以喜奢樂近 為戒。」帝大怒,既覽而喜,即罷之。

《宋濂集》:元李璮據益都,孫明十歲,被掠至洪溝。明夜 遁,父母亦避兵方歸,舉燈索明不得,相向哭。燈忽作 花,復相慰曰:「我兒其反乎?不然,此花何徵?」言未訖,忽 聞叩門聲,啟視之,明也。

《壟起雜事》:張士誠元夕張燈,城中燈毬巧麗,他處莫 及。有玉柵燈、琉璃燈、萬眼羅、百花欄、流星紅、萬點金, 街衢雜踏,人物喧嘩。士誠登觀風樓開賞燈宴,令從 者賦詩,號「望太平。」

《續文獻通考》:「洪武五年正月十四日,敕近臣於秦淮 河燃水燈萬枝,十五日夜半竣事。隨有佛光五道,從 東北貫月燭天,良久乃已。」

《浙江通志》:「永樂初,文皇詔求天下詩僧詣京師,時鄞 縣延慶大冏應詔,適上元節,上結鰲山觀燈,時應詔 者百餘,召見傳旨,命以鰲山為題。僧遂云:『鑼鼓喧天 慶太平,燈山萬仞六鰲擎。雲間一佛朝金闕,海上群 仙會玉京。錦樹有花春不老,銀河無浪月常明。聖恩 特與民同樂,敕賜金吾不禁更』。」詩成各進覽,上見銀 「河無浪月常明」之句,獨稱旨,即命冏坐。僧惶恐固辭, 月餘,厚賜遣還。

《江南通志》:「貢欽,字元禮,宣城人。少好學,妻楊氏佐夫 勤讀。每夕共檠女紅,約膏殘就寢,伺欽出,潛增檠膏。 後欽登第,官文選。」

《四友齋叢說》:孝宗嘗問一內侍云:在京各衙門官,每 日早起朝參,日間坐衙,其同年同僚與故鄉親舊,亦 須讌會,那得工夫。內侍答云:「惟是夜間飲酒。」孝宗曰: 「各衙門差使缺人,若是夜間飲酒,騎馬醉歸,何處覓 燈燭?」今後各官飲酒回家,逐鋪皆要燈籠傳送。自是 兩京皆然,雖風雪寒凜之夕,夜半呼燈,未嘗缺乏。 《明外史李鐩傳》:「鐩歷工部左右侍郎,正德二年進尚 書。時劉瑾竊權,賢者屏斥鐩,專務容悅。帝諭明歲元 夕張燈,悉更新製。鐩請先期徵四方物料,自是歲所 費鉅萬計。寧王宸濠聞之,別為奇巧以獻,且使其人 入宮陳設,燈皆傅壁柱,輝煌如白晝。近侍縱火樹助 其樂,遂延燒乾清宮。論者皆以咎鐩。」

權子杭城元宵市有《燈謎》云:「左邊左邊,右邊右邊,上 些上些,下些下些,正是正是,重些重些,輕些輕些。」蓋 搔癢隱語也。陽明先生聞之,謂弟子曰:「狀吾致知之 旨,莫精切如此,小子默識之。」

《賢奕豐》布政公慶,一日行部,有知縣簠簋不飭,聞至, 乃以白金為燈饋之,公未之省。既而廳子以告,公佯 曰:「試燃之。」廳子曰:「燃而不燃也。」公又曰:「不燃則還之 耳。」次日,從容謂知縣曰:「汝燭不燃,盡出之,自今無復 爾矣。」終亦不明其為銀燭事也。

《甲乙剩言》:「嘗於燈市見一燈,皆以卵殼為之,為燈為 蓋、為帶為墜,凡計數千百枚。每殼必開四門,每門必 有榱栱窗楹,金碧輝耀,可謂巧絕。然脆薄無用,不異 凋冰畫脂耳。懸價甚高,有中官以三百金易去。」 《山西通志》:「高平常存仁為諸生時,家城隍廟西,就中 肄業,每夜讀時,向神前分燈。久之,住持道人向常叩 禮,願」為執役,夜供油燭。常素寒薄,疑無施給於道人, 乃尊禮如此,中必有故。道人謂常曰:「他日位列臺鼎, 慎勿相忘。」昨夢城隍神告予曰:「常之位尊於我,累來 分燈,使我僕僕迴避,於心不安。不如就汝舍中取給, 甚為方便。」常聞言開頤曰:「果如是,焉敢相忘?」後常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