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313 (1700-1725).djvu/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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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使事,歷同知臨洮、平涼府事,河州防禦使。三年,夏 人圍定羌,蒲剌都擊走之,以功加遙授彰化軍節度 使。四年,升河州為平西軍,就以蒲剌都為節度使。上」 言:「古者一人從軍,七家奉之,興十萬之師,不得操事 者七十萬家。今籍諸道民為兵者十之七八,奉之者 纔二三,民安得不困?夫兵貴精,不在眾寡,擇勇敢謀 略者為兵,脆懦之徒使歸農畝,是亦紓民之一端也。」 又請補官贖罪以足用,及請許人射佃陝西荒田,開 採礦冶。不報。改知平涼府事,入為戶部尚書。是時,伐 宋大捷,蒲剌都奏:「宋人屢敗,其氣必沮,可乘此遣人 諭說,以尋舊盟,若宋人不從,然後伐之。疾讎怒頑,易 以成功。」朝廷不能用。蒲剌都又言:「諸軍當汰去老弱, 妙選精銳,庶可取勝。陝西弓箭手不習騎射,可選善 騎者代之。延安屯兵甚眾,分徙萬人駐平涼。關中元 帥猥多,除京兆重鎮,其餘皆可罷。鞏縣以北黃河南 岸及金鉤弔橋、虎牢關、虢州崿嶺,凡斜徑僻路,俱當 置兵防守。」詔下尚書省、樞密院議,竟不施行。未幾,改 元帥右監軍,兼昭義軍節度使,行元帥府事。興定二 年,潞州破,力戰而死,贈御史大夫。

蒲察婁室

按《金史忠義傳》:「婁室東北路按出虎割里罕,猛安人。 泰和三年進士。調慶都牟平主簿,以廉能遷中都右 警巡副使,補尚書省令史,知管差除。貞祐初,除吏部 主事、監察御史。丁母憂。服闋,充行省經歷官,改京兆 治中,遙授定西州刺史,充元帥參議官。興定二年,與 元帥承裔攻下西和州,白撒由秦州進兵抵棧道,宋」 人悉銳來拒,婁室乘高立幟,策馬旋走,揚塵為疑兵, 別遣精騎掩出其後,宋兵大潰,乘勝遂拔興元。進一 階,除丹州刺史,再遷同知河中府事,權元帥右都監、 河東路安撫使。復取平陽、晉安,優詔褒寵,進一階,賜 銀二百兩,重幣二十端。遙授孟州防禦使,權都監如 故。將兵救鄜州,轉戰而至,城破死之。贈資德大夫、定 國軍節度使,諡《襄勇》。敕行省求其尸以葬。

李革

按《金史》本傳:「革字君美,河津人。父餘慶,三至廷試不 遂,因棄去。革穎悟,讀書一再誦,輒記不忘。大定二十 五年進士,調真定主簿,察廉遷韓城令,同知州事。納 富商賂,以歲課軍須配屬縣,革獨不聽,提刑司以為 能。遷河北東路轉運都勾判官,太原推官。丁母憂,起 復,遷大興縣令、中都左警巡使、南京提刑判官、監察」 御史、同知昭義軍節度事。丁父憂,起復,簽南京按察 事。泰和六年伐宋,尚書省奏:「軍興,隨路官差占者別 注闕者選補,老不任職者替罷,及司縣各存留強幹 正官一員。」革與簽陜西高霖、簽山東孟子元俱被詔 體訪三路官員能否,籍存留正官,行省、行部、元帥府 差占員數及事故闕員,老不任職,赴闕奏事。改刑部 員外郎,調觀州刺史,兼提舉漕運、陝西西路按察副 使、大興府治中。知府徒單南平貴倖用事,勢傾中外, 遣所親以進取誘革,革拒之。貞祐三年,遷戶部侍郎。 宣宗遷汴,行河北西路六部事。遷知開封府事,河南 勸農使,戶部史部尚書、陝西行省參議官。四年,拜參 知政事。革奏:「有司各以情見,引用斷例,牽合附會,實 啟倖門。乞凡斷例敕條,特旨奏斷不為永格者,不許 引用,皆以律為正。」詔從之。是歲,大元兵破潼關,革自 以執政,失備禦之策,上表請罪,不許,罷為絳陽軍節 度使。興定元年,胥鼎自平陽移鎮陝西,革以知平陽 府事權參知政事,代鼎為河東行省。是時,興兵伐宋, 革上書曰:「今之計,當休兵息民,養銳待敵。宋雖造釁, 止可自備。若不忍小忿,以勤遠略,恐或乘之,不能支 也。」不納。太原兵後闕食,革移粟七萬石以濟之。二年, 宣差粘割梭失至河東,於是晚禾未熟,牒行省耕毀 清野。革奏:「今歲雨澤及時,秋成可待,如令耕毀,民將 不堪。」詔從革奏。十月,平陽被圍,城中軍不滿六千,屢 出戰,旬日間傷者過半。徵兵吉、隰、霍三州,不時至,裨 將李懷德縋城出,降兵自城東南入。左右請革上馬, 突圍出。革嘆曰:「吾不能保此城,何面目見天子?汝輩 可去矣!」乃自殺。贈尚書右丞。

兀顏訛出虎

按《金史忠義傳》:「兀顏訛出虎,隆安府猛安人。大定二 十八年進士。累官補尚書省令史,除順天軍節度副 使,召為治書侍御史、刑部員外郎、單州刺史、戶部郎 中、河東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興府事,秦州防禦使。 丁母憂,起復泗州防禦使,遷武寧軍節度使,徙河平 軍兼都水監。坐前在武寧奏軍功不實,降沂州防禦」 使,遷汾陽軍節度使兼經略使。興平二年九月,城破, 死焉。

粘割貞

按《金史忠義傳》:「貞本名抄合,西南路招討司人。大定 二十八年進士,歷教授、主簿,用薦舉除河北大名提 刑知事,察廉遷都轉運戶籍判官,累官泰定軍節度 副使。丁父憂,服闋,除德興、治中、宣德州刺史。貞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