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6 (1700-1725).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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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帝天德三年以國子監印本齊書授諸學校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凡養士之地曰 國子監。以蕭子顯《齊書》。「自國子監印之。授諸學校。」

南齊書部彙考二

梁蕭子顯南齊書五十九篇

按宋曾鞏序南齊書八紀十一志四十列傳合五十九篇梁蕭子顯撰始江淹已為十志沈約又為齊紀而子顯自表武帝別為此書臣等因校正其訛謬而

敘其篇目曰:「將以是非得失、興壞理亂之故而為法 戒,則必得其所託而後能傳於久,此史之所以作也。 然而所託不得其人,則或失其意,或亂其實,或析理 之不通,或設辭之不善,故雖有殊功韙德非常之跡, 將闇而不章,鬱而不發,而檮杌嵬瑣、姦回凶慝之形, 可幸而掩也。」嘗試論之,古之所謂良史者,其明必足 「以周萬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適天下之用,其智必足 以通難知之意,其文必足以發難顯之情,然後其任 可得而稱也。」何以知其然邪?昔者唐虞有神明之性, 有微妙之德,使由之者不能知,知之者不能名,以為 治天下之本,號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設,其言至約,其 體至備,以為治天下之具。而為《二典》者。推而明之,所 記者豈獨其跡邪?并與其深微之意而傳之,小大精 粗,無不盡也;本末先後,無不白也。使誦其說者如出 乎其時,求其指者如即乎其人,是可不謂「明足以周 萬事之理,道足以適天下之用,智足以通難知之意, 文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則方是之時,豈特任政者 皆天下之士哉?蓋執簡操筆而隨者,亦皆聖人之徒 也。兩漢以來,為史者去之遠矣。司馬遷從五帝三王 既沒數千載之後,秦火之餘,因散絕殘脫之經,以及 傳記百家之說,區區掇拾,以集著其善惡之跡,興廢 之端,又創己意,以為《本紀》《世家》、八書、列傳之文,斯亦 可謂奇矣。然而蔽害天下之聖法,是非顛倒而采摭 謬亂者,亦豈少哉!是豈可不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 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 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乎?夫自三代以後,為史者如 遷之文,亦不可不謂儁偉拔出之材,非常之士也。然 顧以謂「明不足以周萬事之理,道不足以適天下之 用,智不足以通難知之意,文不足以發難顯之情」者, 何哉?蓋聖賢之高致,遷固有不能純達其情而見之 於後者矣,故不得而與之也。遷之得失如此,況其他 邪!至於宋、齊、梁、陳、後魏、後周之書,蓋無以議為也。子 顯之於斯文,喜自馳騁,其更改破析,刻彫藻繢之變 尤多,而其文益下。豈夫材固不可以強而有邪?數世 之史既然,故其事跡曖昧,雖有隨世以就功名之君, 相與合謀之臣,未有赫然得傾動天下之耳目,播天 下之口者也。而一時偷奪傾危悖理反義之人,亦幸 而不暴著於世,豈非所託不得其人故邪?可不惜哉! 蓋史者所以明夫治天下之道也,故為之者亦必天 下之材,然後其任可得而稱也。豈可忽哉!豈可忽哉! 臣恂、臣寶、臣穆、臣藻、臣洙、臣覺、臣彥若、臣鞏謹敘《目 錄》,昧死上。

南齊書部彙考三

隋書經籍志

《正史》

《齊書》六十卷。梁吏部尚書蕭子顯撰。

《齊紀》十卷。劉陟撰。

《齊紀》二十卷。沈約撰。梁有江淹《齊史》十三卷,亡。

唐書藝文志

《正史》

蕭子顯《齊書》六十卷。

劉陟《齊書》十三卷。

吳兢《齊史》十卷。

宋史藝文志

《正史》

蕭子顯《南齊書》五十九卷。

宋鄭樵通志

《正史》

《齊書》六十卷。梁吏部尚書蕭子顯撰。

《齊紀》十三卷。劉陟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