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707 (1700-1725).djvu/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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賈瓊曰:「今皆亡,又焉用續?」子曰:「瓊,爾無輕禮,無諂俗, 存之可也。」

《唐書車服志》:「三品以上有公爵者,嫡子之婚,假絺冕; 五品以上子孫,九品以上子,爵弁;庶人婚,假絳公服。 花釵禮衣者,親王納妃所給之服也。大裦連裳者,六 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質,素紗中單,蔽膝、 大帶、革帶、襪履同裳色。花釵覆笄、兩博鬢,以金銀雜 寶飾之。庶人女嫁,有花釵,以金銀琉璃塗飾之。連裳」, 青質,青衣,革帶、襪、履同裳色。百官女嫁,廟見攝母服。 士庶有以衣冠親迎者,亦時服箱。其餘貴賤皆以騎 代車。

《酉陽雜俎》:北朝婚禮,青布幔為屋,在門內外,謂之「青 廬」,於此交拜迎婦,夫家領百餘人或十數人,隨其奢 儉,挾車俱呼新婦,子催出來,至新婦登車乃止。婿拜 閣日歸家,親賓婦女畢集,各以杖打婿,為戲樂,至有 大委頓者。婿說文云即婿字

近代婚禮,當迎婦以粟三升填臼,席一枚以覆井,枲 三斤以塞窗,箭三隻置戶上。婦上車,婿騎而環車三 匝。女嫁之明日,其家作黍臛,女將上車,以蔽膝覆面。 婦入門,舅姑以下悉從便門出,更從門入,言「當躝新 婦跡。」又婦入門,先拜豬樴及竈。娶婦夫婦併拜,或共 結鏡鈕。又娶婦之家弄新婦。臘月娶婦不見姑。 婚禮納采有合驩、嘉禾、阿膠、九子蒲、朱葦、雙石、綿絮、 長命、縷、乾漆,九事皆有詞:膠漆取其固,綿絮取其調 柔。蒲葦為心,可屈可伸也;嘉禾,分福也;雙石,義在兩 固也。

《世範》男女不可於幼小之時便議婚姻。大抵女欲得 託,男欲得偶。若論目前,悔必在後。蓋富貴盛衰,更迭 不常,男女之賢否,須年長乃可見。若早議婚姻,事無 變易,固為甚善。或昔富而今貧,或昔貴而今賤,或所 議之婿流蕩不肖,或所議之女狼戾不檢。從其前約, 則難保家,背其前約則為薄義,而爭訟由之以興。可 不戒哉。

男女議親,不可貪其閥閱之高,資產之厚,苟人物不 相當,則子女終身抱恨,況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有男雖欲擇婦,有女雖欲擇婿,又須自量我家子女 如何。如我子愚癡庸下,若娶美婦,豈特不和,或有他 事,如我女醜拙狠妒,若嫁美婿,萬一不和,卒為其棄 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審之罪 也。

古人謂周人惡媒,以其言語反覆,紿女家,則曰「男富」; 紿男家,則曰「女美。」近世尤甚,紿女家,則曰「男家不求 備禮」,且助出嫁遣之資;紿男家,則厚許其所遷之賄, 且虛指數目。若輕信其言而成婚,則責恨見欺,夫妻 反目,至於仳離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無媒,而媒 者之言不可盡信如此,宜謹察於始。

人之議親,多要因親及親,以示不相忘,此最風俗好 處。然其間婦女無遠識,多因相熟而相簡,至於相忽, 遂至於相爭而不和,反不若素不相識而驟議親者。 故凡因親議親,最不可託熟,闕其禮文,又不可忘其 本意,極於責備,則兩家周致,無他患矣。故有姪女嫁 於姑家,獨為姑氏所惡;甥女嫁於舅家,獨為舅妻所 惡;姨女嫁於姨,家獨為姨氏所惡。皆由玩《易》於其初, 禮薄而怨生,又有不審於其初之過者。

嫁女須隨家力,不可勉強。然或財產寬餘,亦不可視 為他人,不以分給。今世固有生男不得力,而依託女 家,及身後葬祭皆由女子者,豈可謂生女之不如男? 孤女有分,必隨力厚嫁,合得田產,必依條分給。若吝 於目前,必致嫁後有所陳訴。

《歸田錄》:劉岳書儀,婚禮有女坐婿之馬鞍,父母為之 合髻之禮,不知用何經義。據岳自敘云,「以時之所尚 者益之。」則是當時流俗之所為爾。岳當五代干戈之 際,禮樂廢壞之時,不暇講求三王之制度,苟取一時 世俗所用吉凶儀式略整齊之,固不足為後世法矣。 然而後世猶不能行之。今岳書儀十已廢其七八,其 一二僅行於世者,皆苟簡粗略,不如本書。就中轉失 乖繆,可為大笑者,坐鞍一事爾。今之士族,當婚之夕, 以兩椅相背,置一馬鞍,反令婿坐其上,飲以三爵,女 家遣人,三請而後下,乃成婚禮,謂之「上高坐。」凡婿家 舉族內外姻親,與其男女賓客,堂上堂下,竦立而視 者,惟婿「上高坐」為盛禮爾。或有偶不及設者,則相與 悵然咨嗟,以為闕禮。其轉失乖繆至於如此。今雖名 儒巨公,衣冠舊族,莫不皆然。嗚呼!士大夫不知禮義, 而與閭閻鄙俚同其習見,而不知為非者多矣。前日 濮園皇伯之議是已,豈止坐鞍之繆哉!

石林《燕語》:帝女謂之公主。蓋婚禮必稱主人,天子不 可與群臣敵,故以同姓諸侯主之。主者,言主婚爾。而 漢又有稱翁主者,諸侯之女也。翁者,老人之稱。古人 大抵謂父為翁,諸侯自相主婚無言,故稱翁者,謂其 父自主之也。自六朝後,諸王之女皆封縣主,隋以後 又有稱郡主者,自是遂循以為故事,則主非主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