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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三十五卷目錄

 弔哭部紀事

 弔哭部雜錄

禮儀典第一百三十五卷

弔哭部紀事

《檀弓》:晉獻公之喪,秦穆公使人弔公子重耳,且曰:「寡 人聞之,亡國恆於斯,得國恆於斯。雖吾子儼然在憂 服之中,喪亦不可久也,時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圖之!」 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辭焉。喪人無寶,仁親以為 寶,父死之謂何?又因以為利,而天下其孰能說之?孺 子其辭焉!」公子重耳對客曰:「君惠弔亡臣重耳,身喪」 父死,不得與於哭泣之哀,以為君憂。父死之謂何?或 敢有他志,以辱君義。稽顙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 子顯,以致命於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顙 而不拜,則未為後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則愛父也;起 而不私,則遠利也。」

《左傳·成公二年》「九月,衛穆公卒。晉二子自役弔焉,哭 於大門之外。衛人逆之,婦人哭於門內,送亦如之,遂 常以葬。」

襄公二十三年冬十月,齊侯還自晉,不入,遂襲莒,門 于且于,傷股而退。明日將復戰,期于壽舒。杞殖。華還, 載甲,夜入且于之隧,宿于莒郊。明日,先遇莒子於蒲 侯氏。莒子重賂之,使無死,曰:「請有盟。」華周對曰:「貪貨 棄命,亦君所惡也。昏而受命,日未中而棄之,何以事 君?」莒子親鼓之,從而伐之,獲杞梁。莒人行成。齊侯歸, 遇杞梁之妻於郊,使弔之。辭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 若免於罪,猶有先人之敝廬在下,妾不得與郊弔。」齊 侯弔諸其室。

《昭公二年》,晉少姜卒。公如晉,及河,晉侯使士文伯來 辭曰:「非伉儷也,請君無辱。」公還,季孫宿,遂致服焉。十 一月,鄭印段如晉弔。

昭公七年,衛襄公卒。晉大夫言於范獻子曰:「衛事晉 為睦,晉不禮焉,庇其賊人而取其地,故諸侯貳。《詩》曰: 『鶺鴒在原,兄弟急難』。又曰:『死喪之威,兄弟孔懷』。兄弟 之不睦,於是乎不弔。況遠人,誰敢歸之?今又不禮於 衛之嗣,衛必叛我,是絕諸侯也。」獻子以告韓宣子。宣 子說,使獻子如衛弔,且反戚田。衛、齊惡告喪於周,且 請命。王使成簡公如衛弔,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 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忘高圉、亞圉。」 《檀弓》孔子之衛,遇舊館人之喪,入而哭之哀,出,使子 貢脫驂而賻之。子貢曰:「於門人之喪,未有所脫驂。脫 驂於舊館,無乃已重乎?」夫子曰:「予鄉者入而哭之,遇 於一哀而出涕。予惡夫涕之無從也,小」子行之。 《孔子家語》:公父穆伯之喪,敬姜晝哭。文伯之喪,晝夜 哭。孔子曰:「季氏之婦,可謂知禮矣。愛而無私,上下有 章。」

卞人有母死而孺子之泣者,孔子曰:「哀則哀矣,而難 繼也。夫禮,為可傳也,為可繼也,故哭踊有節,而變除 有期。」

孔子在衛,司徒敬子卒,夫子弔焉,主人不哀,夫子哭 不盡聲而退。蘧伯玉請曰:「衛鄙俗,不習喪禮,煩吾子, 辱相焉。」孔子許之。

孔子有母之喪,既練,陽貨弔焉,私於孔子曰:「今季氏 將大饗境內之士,子聞諸?」孔子曰:「丘弗聞焉。若聞之, 雖在衰絰,亦欲與往。」陽貨曰:「子謂不然乎?季氏饗士, 不及子也。」陽貨出,曾點問曰:「吾子何謂也?」孔子曰:「己 則衰服,猶應其言,示所以不非也。」

孔子之弟子琴張,與宗魯友。衛齊豹見宗魯於公子 孟縶,孟縶以為參乘焉。及齊豹將殺孟縶,告宗魯使 行。宗魯曰:「吾由子而事之,今聞難而逃,是僭子也。子 行事乎!吾將死,以周事子,而歸死於公孟,可也。」齊氏 用戈擊公孟,宗魯以昔蔽之,斷肱中公孟,宗魯皆死。 琴張聞宗魯死,將往弔之。孔子曰:「齊豹之盜,而孟縶 之賊也,女何弔焉?君子不食姦,不受亂,不為利病於 回,不以回事人,不蓋非義,不犯非禮。女何弔焉?」《琴張》 乃止。

郕人子蒲卒,哭之,呼滅。子游曰:「若是哭也,其野哉?」孔 子惡野哭者。哭者聞之,遂改之。

季桓子死,魯大夫朝服而弔。子游問於孔子曰:「禮乎?」 夫子不答。他日又問,孔子曰:「始使則矣。羔裘元冠者, 易之而已,女何疑焉?」

伯高死於衛,赴於孔子。孔子曰:「吾惡乎哭諸?兄弟,吾 哭諸廟;父之友,吾哭諸廟門之外。師,吾哭諸寢;朋友, 吾哭諸寢門之外;所知,吾哭諸野。於野則已疏,於寢 則已重。夫由賜也見我,吾哭諸賜氏。」遂命子貢為之